经大象传媒
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审议通过刘莹同志转评大象传媒
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,详见附件。
现对其进行公示,公示期从2024年11月15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获导师任职资格人员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信函形式实名向大象传媒
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。
电话:0411-86110155
地址:大连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象传媒
F楼407房间
附件:
1.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
大象传媒
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
2024年11月15日